已满16岁可以不用家长管?

对不满十四周岁的不给予行政处罚,由家长加以管教;对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如果违法行为轻微没有危害后果的,态度良好,及时改正的,也可以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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