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先打官司后付费的律师事务所

先打官司后付费,属于风险代理,一般来说如果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代理合同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风险代理也有助于提高律师代理的积极性,但是具体办案还是要看律师的专业能力。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不是《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律师事务所都是可以进行风险代理的,所以先打官司再收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说这至少不是诈骗,后办案就要看具体的案情和律师的专业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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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打官司是先付费的。在跟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并缴纳律师费,特别的情况也可以协商,先支付部分费用。根据不同案件,律师可能选择不同的收费方法。很少有律师愿意事后缴费的,如果我们有困难,可以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那里指派的律师是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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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先打官司后收费的律师。同时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关键看具体案情,另外需要支付前期律师代理费。其他律师如果能够签订风险代理合同的,风险代理,具体你要与律师面谈,可以在赢了官司获得赔偿后再按约定的比例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律师费具有以下特点:一、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二、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三、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建议您就具体案情咨询相关律师。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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